伸出“黑手”5棵红豆杉遭盗伐
2013年1月初,铜鼓县带溪乡的邓某华在村里遇到了同乡的陈某坤,二人聊天时,陈某坤悄悄告诉邓某华,他家的自留山上有几棵红豆杉,想和邓某华合伙把这几棵红豆杉砍了卖掉。
据邓某华的供述,当时他有些犹豫,因为他清楚砍伐、贩卖红豆杉属违法行为,同村有好几个村民因此被抓了起来。不过,临近年关,邓某华缺钱用,他决定和陈某坤铤而走险“干上一票”。二人商量,过年前砍伐比较安全,那时不容易被查。接着邓某华邀请妹夫荣某入伙,几个人一起合谋盗伐红豆杉。
一切准备就绪之后,2013年2月初,邓某华、荣某及陈某坤带着雇请的4名砍伐工(另案处理)上山砍伐了5棵红豆杉树,并将这些红豆杉锯成1.8m至2m长短,共锯出了20余根红豆杉原木。
砍伐的当夜,陈某坤雇佣了两辆农用车将这批红豆杉原木运下山。在王某升的带领下,邓某华、荣某以及陈某坤将这批红豆杉运送到了高安。况某安与好友况某利一起以1.6万元至2.8万元每立方米的价格收购了这批红豆杉原木,支付给邓某华等人6.3万余元。拿到钱后,邓某华几个人就将赃款分掉了,王某升拿到了3000元的介绍费。
这笔交易做成之后的几天,铜鼓县带溪乡东源村胡某生打电话给王某升,说他手头上有9根红豆杉原木,让王某升帮忙找人收购。王某升同样介绍给了况某安。胡某生拿到赃款1.6万余元,并分给王某升介绍费1000元。